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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通报

发布时间:2023-05-11 09:10:31     来源:

近期,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检查抽查情况。本季度,共检查598家政府网站,其中597家合格,“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网不合格,合格率为99.83%;共抽查政务新媒体1409个,其中1396个合格,其中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陕西交警”新华号、陕西省民政厅“陕西民政”新浪微博、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人社”APP等13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不合格,合格率为99.08%。

(二)互动回应专项检查情况。本季度,对180家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互动回应情况进行了2次简单问题咨询信件测试,其中145家网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按期答复率为80.56%。“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网、“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等31家网站能够于当日答复留言,行动比较积极。“富平县人民政府”网、“陕西省司法厅”网、“陕西省乡村振兴局”网、“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网、“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网、“公祭轩辕黄帝网(陕西省黄帝陵文化园区管理委员会)”网未按期办结。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未认真履行主管职责。个别地市未严格履行政务新媒体监管职责,如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陕西省公安厅办公室、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对所辖政务新媒体管理不严,致使出现表述错误、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二)部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不规范。一是一些政府网站部分页面底部缺少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如“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陕西省民政厅”网、“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二是一些政务新媒体已注销,但未向主管单位进行报备,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提交永久下线申请,如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陕西价格争议调解”微信服务号。三是一些政务新媒体账号未发布原创信息,如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康宝鸡”新浪微博、永寿县公安局“永寿禁毒”今日头条、神木市大柳塔镇发展改革和招商服务局“大柳塔发改招商”微信订阅号。

(三)部分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回复不规范。韩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未按期办结“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陕西省能源局网站“政务咨询”栏目针对部分网民留言回复存在语气生硬等情况,渭南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领导信箱”栏目存在公开内容不规范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健全信息发布、转发审查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做好常态化监管,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要对政府网站栏目进行有效优化,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坚决关停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

(二)提高信息内容建设水平。各级各类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围绕重点工作,做好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广,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要做精做细解读工作,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解读效果。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加大信息采编力度,提高原创信息比例,不断提高目标用户的满意度。

(三)加强网民留言办理质量。各地、各部门要重视网民留言回复,认真做好公众留言处理反馈工作,回复留言要态度诚恳、热情周到,杜绝答非所问、态度生硬的问题。要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协作,对于群众诉求要限时办结、及时反馈、有效解决。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研判社情民意,为政府决策提供精准服务。

对本次通报的问题,有关主管主办单位要立行立改,于4月12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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