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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2025年7月至9月全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5-10-15 16:58:15     来源: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自治区工作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2025年7月至9月全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坚持监管全方位、检查全覆盖,分2个批次全面检查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一)政府网站。目前,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全区各级政府网站有89家,其中,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家,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网站42家;地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5家,地级市人民政府部门网站19家;县(市、区)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2家。本次主要检查各级政府网站内容表述、栏目更新、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情况,未发现问题网站,检查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

(二)政务新媒体。目前,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的全区政务新媒体有1240个,其中,微博248个,微信公众号(订阅号)803个,移动客户端10个,其他类179个。本次主要检查政务新媒体内容表述、发布更新等情况,未发现问题政务新媒体,检查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发布审核不严。部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流于形式,错字、漏字、表述错误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意见征集不够广泛。个别单位在进行重大决策时,未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广泛开展调查和意见征集活动。

(三)监督管理仍需加强。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信息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

三、整改要求

(一)规范和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审查。全面落实《关于严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做好发布信息的内容采集、编制、审核工作,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权威、真实,及时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二)依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建议征集。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其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意见采纳情况。

(三)严格做好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工作。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在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操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准确填报备案信息。今后,除特殊工作需要,原则上不再新增政务新媒体账号,集中力量做优做强现有账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