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了《政府网站与政 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并于2019年4月由国务院办公厅 秘书局公开发布《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 通知》检查指标首次将政务新媒体纳入考核。
文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将政务新媒体纳入考核,按季度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抽查工作并 公开网站抽查结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将 每半年对全国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每年度对有关监管工作进行考核,抽查和考核结果 将予以公开通报。
检查指标前后对比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评分流程
对政务新媒体检查时,如政务新媒体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 则判定为不合格。
政府网站检查指标体系框架
单项否决指标
网站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即判定为不合格。
单项否决指标
扣分指标:单项指标扣分之和不超过本项指标总分值。
如评分结果低于60分(累计扣分超过40分),判定为不合格网站 。
单项否决指标
如果没有单项否决,且扣分后得分超过80分,则进入加分指标评 分环节,最后得分为第二、三部分得分之和。
(注:加分指标部分适用于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体系框架
网站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即判定为不合格。
单项否决指标
网站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即判定为不合格。
扣分指标
扣分指标:单项指标扣分之和不超过本项指标总分值。
如评分结果低于60分(累计扣分超过40分),判定为不合格网站 。
发布解读(31分)
办事服务(25分)
互动交流(23分)
功能设计(21分)
加分指标
如果没有单项否决,且扣分后得分超过80分,则进入加分指标评
分环节,最后得分为第二、三部分得分之和。
(注:加分指标部分适用于政府门户网站)
信息发布(7分)
办事服务(6分)
互动交流(8分)
功能设计(6分)
创新发展(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