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26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一)全省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第二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正常运行的212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总体合格率为99%。其中,伊春市、黑河市、牡丹江市、大兴安岭地区、齐齐哈尔市、鸡西市、鹤岗市、大庆市等市(地),以及穆棱市、绥芬河市、林口县、嫩江市、孙吴县等县(市)门户网站,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粮储局、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省政府直属部门网站在日常建设和管理工作中表现较为突出。
2026年3月26日至6月24日,全省共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转办的网民留言40条,均已按期办理,办结率达100%。
(二)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第二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正常运行的2323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总体合格率达99.91%。其中,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鹤岗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12个市(地)账号合格率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关于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方面。部分网站动态要闻、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更新迟缓,政策文件解读比例不高。个别网站功能设计不完善,页面标签缺失,站内搜索无法检索动态类及互动类信息,部分链接无法访问,未能满足公众获取信息需求。
(二)关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方面。个别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及时,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部分账号名称、开设主体、备案链接等基本信息变更后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中同步更新,导致系统备案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完善内容保障机制,杜绝栏目“僵尸沉睡”。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内容管理主体责任,重点保障动态要闻、政策文件、留言公开等核心栏目的发布频次,杜绝栏目长期断更、无人维护等问题。全面梳理排查本地本部门空白栏目、超期未更新栏目情况,并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保障各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内容规范。要同步做好政策原文与配套解读稿件关联推送,灵活运用新闻发布会、图解图表、音视频、动画短片等多元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进一步增强解读的生动性和可读性。
(二)规范基础功能建设,优化站内检索服务。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及时修复页面标签、底部标识缺失等问题,确保网站基础架构规范达标。建立常态化巡检、快速处置机制,全面排查清理各类无效链接,确保用户访问畅通。要有针对性优化升级站内搜索模块,完善信息分类检索功能,着力解决检索结果缺失、匹配偏差、内容不全等常见问题,切实提升网站服务的实用性和便捷性。
(三)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夯实账号运维基础。各地各部门要坚持“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保障内容更新频次,坚决杜绝“开而不管”现象。要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账号专项摸底排查,在账号名称、开设主体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更新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中信息,切实做到台账底数清晰、账号状态详实、备案数据准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6月26日